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调整钢铁产品出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1〕6号
2021-08-11 10:10:37

为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21年8月1日起,进一步调整部分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清单见附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21年7月29日


附件:钢铁产品出口关税调整表

微信图片_20210811101025.jpg

标准版
公众号
中国(四川)国际贸易单一窗口
China (Sichuan) International Trade Single Window
版权所有: 四川省人民政府口岸与物流办公室 Copyright©2018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2000086号-9